記 一位審稿人給出的莫名其妙、毫無邏輯的拒稿意見
本人的一篇文章大修后被拒,本來準備根據(jù)拒稿意見修改后改投其他雜志,結(jié)果在我認真看審稿人給出的拒稿意見時發(fā)現(xiàn)他提的問題根本就是無中生有,錯誤百出啊,這讓我覺得難以接受。這個雜志大修時2個審稿人給出了修改意見,然后修回后是由另外一個與之前不相干的審稿人單獨給出最終審稿意見。
意見一共有6條,其中第3條是說我沒有在參考文獻中標明其中一個引用的文獻,第4條意見是納入研究的文獻我引用了16篇,參考文獻中只出現(xiàn)了15篇。
可是這根本就不存在啊,因為在原文中我明確提到了納入文獻在"References"中的編號“Ultimately, 16 relevant studies were included in this meta-analysis [4, 21-35]. 這個審稿人是不會數(shù)數(shù)還是咋的,35-21是等于14,但是從21到35可是15個數(shù)啊我的天。。。。。;The Hothersall study(第3條意見中的所謂沒有在參考文獻中標注的)正是編號為4的Reference.
第2條意見“The study by Kraiwong R et al (Ref 51) does not support any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muscle strength and balance between diabetic males and females.”可是我引用的這篇文獻講的內(nèi)容和性別根本沒有關(guān)系啊,這位審稿人不看我前后文,不看引用文獻的標題,直接就說我引用的文獻不合適,這也太不負責(zé)任了吧。
剩下的幾個意見也是沒有啥邏輯,根本就不看我文章內(nèi)容,張口就說。感覺好像是就奔著拒稿來的。
你說要是審稿人以我文章新意不夠,論點不足啥的拒稿,我也就認了,畢竟這種主觀的東西你沒辦法去辯解,可是你自己不會數(shù)數(shù)還以這個為拒稿理由我實在是不能理解,這不是拿審稿人的錯誤來懲罰我么。。。。。。
各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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